僅2007年一月份,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內就發生火災 33 起,從起火場所上看, 居民住宅,餐飲場所,居多, 住宅引起火災 13 起,小的餐飲場所引起火災 5 起。從以上的數據不難看出發生火災的場所多是由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九小場所”,這充分反映出了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針對這一情況,天山區公安消防大隊積極向公安分局領導匯報,在分局出臺《2007年公安派出所年度考核細則》的同時,將消防監督管理的內容納入其中,并且在以往考核細則的基礎上結合2006年天山區出臺的《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將一些修訂內容加入其中。
一、將是否嚴格落實分局《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加入考核內容。2006年天山區在全市范圍內率先推出《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實施辦法》規范派出所的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下放了部分的處罰權限,規范了執法程序,將是否嚴格落實分局《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加入考核內容,勢必為推動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正規化打下扎實的基礎。
二、以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考核細則為推動力,加大派出所消防監督機制的改革力度。借助“一區兩警”“一區多警”的新型警務機制改革,加強對警務區民警的消防監督業務指導,落實消防監督干部與管區警長聯系點制度,定期參加派出所工作例會,推進派出所消防監督規范化建設。
三、加大對派出所干警的消防培訓工作,提高干警的消防監督管理執法水平。大隊領導通過積極協調力爭將2007年將派出所各警區警長、警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工作納入分局的整體培訓工作計劃中。與此同時建議分局在2007年分局開展的五個警務區試點工作里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其中,從而積極推動派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
東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