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為切實做好在建工程消防工作,排除施工現場火災隱患,落實省政府、住建部關于消防工作的各項部署,根據省政府《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鄂政發[2012]43號)精神,省廳決定從即日起至8月31日,對全省在建工程施工現場進行消防專項排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治理在建工程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及消防設施運行狀況,提高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消防意識,深化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逐步形成消防安全管理常態化、規范化和標準化,全面遏制施工現場火災事故。
二、檢查范圍
檢查范圍為納入各地監管范圍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特別是在建的地鐵工程、人員稠密區的高層建筑、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儲存區附近的建筑等危險程度較高的工程。
三、檢查內容
(一)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主要包括: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體系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責任是否層層落實到位,施工現場是否建立健全相應的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項目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建立及人員到崗情況;各項消防安全檢查制度落實情況;應急預案的編制及應急資源到位情況。
(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主要包括:施工現場的消防設施是否配置到位,是否有消防平面布置圖,消防通道設置及通暢情況;高層建筑、施工升降梯、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間等部位的臨時消防設備配置情況。
(三 )消防知識培訓教育情況。主要包括:施工現場進行電焊、氣焊、電氣作業等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施工現場全體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情況;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消防技能的掌握情況。
(四)施工現場動火管理情況。主要包括:工地作業區、施工現場臨時用房的用電、用火情況是否符合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技術規范要求;施工現場動火許可制度執行情況;動火作業場地消防措施制定及落實情況;進入施工場地的人員的煙火管理情況。
(五)外保溫和裝飾設計防火落實情況。主要包括:建設單位是否嚴格按照審查通過的施工圖選用建筑外保溫方式及外墻裝飾防火材料;施工、監理單位是否嚴格按照審查通過的施工圖對建筑外保溫及外墻裝飾工程進行施工和監督。
(六)消防設施設備管理情況。主要包括:消防給水系統的建立及完好情況,消防栓、消防器材的配套及有效性;特殊作業場地的防毒防窒息器材配備情況。
(七)辦公及生活場所消防管理情況。主要包括:臨時辦公用房、宿舍、食堂、庫房等場所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情況;大功率電器的用電及使用控管情況;違章違規用電情況。
三、檢查方式
檢查采取“企業自查、地方普查、市(州)抽查、省廳督查”的方式進行。
1、組建專項工作小組。各級建設主管部門應立即組建由住建委主要負責人牽頭,市場、安全、質量等相關管理部門負責人及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的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2、立即開展專項檢查。7月中旬至下旬,督促企業開展全數自查、自改;8月上旬,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全數檢查本行政管轄區域內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8月中旬,各市州建設主管部門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重點項目進行全數檢查,隨機抽查部分縣市區管理的項目,并將檢查情況及工作總結上報省廳。省廳將于8月下旬督查各地消防安全檢查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積極組織。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要切實加強對在建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的組織領導,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領導牽頭,明確各職能部門職責,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全力抓好此項工作。
(二)提高認識,普及知識。各地要采取多種形式切實加強對在建工程施工現場工作人員的教育,提高施工現場工作人員的消防意識。各施工單位要認真組織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的學習,工程管理人員和責任人要參加消防培訓,提高思想認識和消防技能,普及火災危險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標志標識、火場自救逃生常識。
(三)明確職責,強化措施。各地要切實加強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火災隱患,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督促責任單位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存在重大隱患的工程立即停工整改,并由市(州)掛牌督辦,對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要予以嚴厲打擊。對組織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單位要追究領導責任。
(四)加強防范,建立長效機制。各地要總結檢查中發現的共性和難點問題,制定針對性措施,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檢查的頻次,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設施管理的長效機制,及確保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長期受控。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